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承揽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 1、标的质量的责任。 2、标的数量的责任。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5、不妥善保...
1.不能完成工作或不能交付的责任 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按约赔偿违约金。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能完成工作或不能交付的责任 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按约赔偿违约金。 2.迟延交付的责任 承揽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向定作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3.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任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的,应当按质论价,减少报酬;定作人不同意接受该工作成果的,承揽人应当按定作人的要求修理、重作,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4.擅自更换材料或修理物零部件的责任 明确禁止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擅自进行更换,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揽人违反这一规定的,应按定作人的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保管不善的责任 承揽人对材料或者工作成果保管不善,致使材料毁损、灭失的,应赔偿定作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6.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 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如定作人不同意承揽人把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7.违反保密要求的责任 如果承揽人违反保密约定,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或者向第三人泄露秘密的,应向定作人交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赔偿因此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 8.承担连带责任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有: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等。
第,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第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第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第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