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户无房:必须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簿、本市和本...
无户无房:必须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簿、本市和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户无房:必须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簿、本市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要在其他学区入学的,应该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3、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转学籍就读,具体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6条、14条的规定办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无家可归: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工作,必须持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市居住证和市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书(居住和保险至少1年)等相关资料,以现在的住宅租赁为基础入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6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684人已浏览
1,0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