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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还可以分财产。户口和财产继承没有关系。 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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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无单独住房又未就业的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按照规定,动迁安置只能享受一次,您是否能够再次享受要看动迁组是否认定您前次的动迁安置问题,我认为你应当属于被安置一次的,至于您的户口迁出应当不影响你主张以前房产的动迁权益,另外,你母亲的户口迁入后是否能够享受安置,主要看你母亲户口迁入的时候是否已经下发了动迁许可证,如果已经下发了按规定就不可以了,当然您可以跟动迁组谈这个问题,一般会考虑作为安置人口补偿的,你们购买的商品房如果是按照市价购买的不影响你们的动迁权益,你父亲能够成为引进户口就要看动迁政策了,按照规定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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