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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是无法解除合同的。 2、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1)因不可归...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是无法解除合同的。 2、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1)因不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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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育龄人员计生证明; (2)填写《私房出租登记本》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 (3)督促、带领承租人于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办理申报暂住手续,承租人离开时,申报注销; (4)负责对承租人进行法制宣传,发现承租人有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此外,房屋租赁人要缴纳税费,有:(1)合同印花税,出租双方各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 (2)营业税及附加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由出租人按租金的收5%交纳。 (3)租赁合同备案费,100元、件。
出租人有权擅自解除租赁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约定对出租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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