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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人犯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但这种羁押毕竟不是刑罚。对于人犯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限最长为11天。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人犯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人犯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但这种羁押毕竟不是刑罚。对于人犯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限最长为11天。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人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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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没有临时拘留的法律概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通缉、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和执行追捕、拘留任务需要临时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件送拘留所。拘留中心不允许或者变相禁止律师会见临时拘留嫌疑人的主要原因:第一,临时拘留不是法律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过程中的手段行为,是配合侦查机关的过程,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临时拘留期间没有讯问,律师无权会见。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其他拘留时间不包括在刑事拘留时间内。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包括在刑事拘留时间内。客观地说,嫌疑人可能在48小时内被调查机关带走。第四,需要调查机关的许可。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人犯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但这种羁押毕竟不是刑罚。对于人犯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限最长为11天。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人犯进行第一次讯问。认为需要对人犯加以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异地拘留计算拘留期限。抓获地公安机关在送押时应当对在逃人员宣布刑事拘留或逮捕,进而应当将抓获地异地羁押的时间计入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期限,并折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审批时间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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