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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岁多,老公搬出去,不提也不给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2022-10-22
首先,如果女方想离婚,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男方直接搬出去的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女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次,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男方不管孩子,那么涉嫌犯罪,遗弃罪。女方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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