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决定公司解散,应当组织清算.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缴纳税款后再清偿有限公司债权债务。 2、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且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分红。 3、但请注意《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包括: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滥用对公司控制权、公司的“脱壳”经营等。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 风险提示:公司合并的主要程序为: 1.参与合并的公司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2.由参与合并的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处理债权债务事宜。 参与合并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企业转让和债权债务,在国家《公司法》中也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关键在于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中有关对债权、债务的处理界定。一般在实际操作中有二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企业承担转让以前的债权、债务,与新企业股东无关;二是全盘继承的方式:原来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新的企业负责承担,与原来的企业没有关系了。但这种方法很少在实际中使用。所以说,关键得看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