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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
1、机动车保险针对第三者赔付的险种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交强险的保险限额分为有责任限额122000元(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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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第一,处理一般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说学校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第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例如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举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第三、对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具有故意或者不可抗力侵权人才不承担责任,比如说高空作业导致他人损害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对方的车辆损失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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