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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国四排放的车辆过户受限制,海南省不允许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办理过户上牌手续。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
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国四排放的车辆过户受限制,省允许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办理过户上牌手续。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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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4月1日起,国四排放的车辆过户受限制,山东省济宁市不会允许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办理落户上牌手续。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 8
限定从今年4月1日起,国四排放的车辆过户受限制,福建厦门不会应予国四排放准则的车辆解决过户上牌手续。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敏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认可,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范围实施机敏车国五准则: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准则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准则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准则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准则要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15日印发。
1、非国四车辆可以过户,不能因为是非国四车辆而不予办理过户登记。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9条第(一)(二)(七)(八)(九)条的规定分别是:(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4、上述规定详细罗列了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但没有规定非国四车辆不得过户登记,因此,非国四车辆并不在禁止过户登记之列,所以,只要符合其他条件,非国四车辆是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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