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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变更(重组)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3、《名称(变更)预批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变更预批准通知书》...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 5、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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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第二十五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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