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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的对象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形状、图案与色彩的结合而具有美感的工业产品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是文艺、科学领域的具...
工业设计是一个外来名词,由英语IndstrialDesign直译而来。在我国曾被称为工业美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产品设计等。近年统一称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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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上述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由于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对国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的规定与对境外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注册我国商标的规定有所不同,所以按商标权所有人的国籍而把商标划分为国外商标和国内商标。因此, 国内商标:指商标权所有人是在我国设有住所,总部,拥有真实而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并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外国人士或企业在我国投资开设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其合法工商登记地在我国境内,其所拥有的商标是国内商标。同理,也应按国内企业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 国外商标:指不具备上述国内商标条件的,商标所有权人为外国国籍的境外商标。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首先明确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产品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2、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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