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负债股利、现金股利等方式分红。成为上市公司满足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
上市公司要进行分红的话,一般是根据公司当年的财务报表,之后通过股东会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接着按照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来对公司进行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即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仅仅是上市公司,所有的公司都存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直至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主要为公司股东溢价认购股份的部分产生,极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况产生,资本公积不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可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票可以在股东不另行缴纳出资的情况下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当然,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则不需要 公积金分红就是将公司的盈余公积金进行适当分配用公积金不是分红,而是转增股票,对投资者来说都是得到股票,但性质不同,分红送的红股是用分配利润来送的,而公积金转增是用公积金来转成股份,前者要交税,而后者不用交税。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 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 3、股东的盈余分配权(股东分红权)诉讼救济途径: 当公司具备上述的利润分配条件,股东可以依法提起盈余利润分配诉讼;当公司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东的盈余分配权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资本多数决滥用,股东大会决议侵犯股东正当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撤销之诉或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确认之诉,同时请求分配股利。
我们知道,公司里面的股东不想公司的职员一样是拿固定工资的,而是根据自己的出资额,在最后,公司的纯利润按照份额分红的,公司法对于分红有规定,在分配完税后利润提取公积金以及补完亏损之后,根据股东的出资份额进行分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0人已浏览
824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