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若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要求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医药费。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若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要求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医药费。 法条依据: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医药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若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要求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医药费。 法条依据: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仅就你所说的事实,如果你说的有证据属实,应该赔偿60-100万元,不过事故赔偿还包括责任责任划分、医疗费、护理费、残具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误工费等等,如果你想了解准确的情况,不妨带齐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可能就事故认定给你一个更有意义的法律意见。 在事故认定、损害索赔和保险理赔方面有丰富的实践和成功经验。 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