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意思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将生效的合同归为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形,可以变更合同。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