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二)非法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临时设施或者非法加水、洗车...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高速公路年度养护计划,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后实施。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养护实施监督检查,督促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义务。
禁止利用高速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高速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高速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高速公路隧道、高速公路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30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1,0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