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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借乙五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一周后归还

2022-07-07
甲对乙享有5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2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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