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110ask.com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 男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公民身份号码。 女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公民身份号码。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男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18周岁止。 三、双方有位于房产一套,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车辆、存款等分割方案:。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女方: 2015年8月2日
怀孕期间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是无法的。因为根据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后或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是自己愿意离婚的,可以和对方,为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利益,律师建议可以在中对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归属以及金额作出约定,同时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在财产分割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倾斜,以更好地保障女方的未来生活。
怀孕期间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是无法的。因为根据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后或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是自己愿意离婚的,可以和对方,为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利益,律师建议可以在中对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归属以及金额作出约定,同时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在财产分割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倾斜,以更好地保障女方的未来生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6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