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宅基地使用权证能撤销变更,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这三种...
宅基地使用权证能撤销变更,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这三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变更的。就是个人在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享有的建造房屋以居住的使用权。使用权是可以变更的。只要村民带着相关证件到国土所办理就可。另外,要注意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时,应该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宅基地使用权包括登记和未登记两种情况,已经登记的,还可能发生变更或者注销。宅基地使用权并不是“设立登记”产生,也就是村里分给的宅基地,即使没有登记,也是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1、《》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人可以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