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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以下权利: 1、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签署公司的资料、文件; 3、发行债券、股票时签字的权利。《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以下权利: 1、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签署公司的资料、文件; 3、发行债券、股票时签字的权利。《公司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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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 2、在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3、法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具有双重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社长执行社长或社长负责,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二、公司以实物券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三、公司发行股票时,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诉讼做为民事活动的一种,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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