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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2.《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
1.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2.《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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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过程中,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宣判时,除了判刑外,有时还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而最通俗来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不能做公务员了。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适用于哪些人呢?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哪些人 所谓“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其实质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政治权利,限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行使某种权利。 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的后果,不会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那么显著,但是也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必须严格适用。 按照《刑法》规定,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罚规定的其他罪名。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犯罪,可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那么被剥夺政治权利究竟是哪些权利呢?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包括:1、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游、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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