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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在土地承包中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1、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不履行合同义务; 3、对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进行干涉。根...
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我国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但这并不表明在取得承包地之后就拥有了承包地所有权。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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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在土地承包中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1、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不履行合同义务; 3、对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进行干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能力继续耕种承包地,又不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或者承包方家庭和主要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并且获得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等情况,要求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发包方应当接受,并要求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主要是因为:(1)土地的耕作有很强的季节性,为了不误农时,承包方决定自愿交回土地时应当给发包方一段合理的时间,以便发包方寻找其他承包人,及时将交回的承包地另行承包给他人种植。(2)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每年两季播种的耕作制度。(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承包方放弃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应当慎重,不宜以口头方式作出决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王晓庆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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