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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离婚。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一般法院在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之后,也会将财...
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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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定,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亦不得划分内部份额,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但是,《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此条对传统民法共有理论进行了突破,允许共同共有人在有重大理由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共有物,同时还要保持共有关系。那么,何为重大理由呢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该案情反映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重大理由”,所以,在彦某、荀某婚内分居期间,彦某无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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