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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向发布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可以书面申报,也可以口头申报。...
1、申请人必须是可以按照规定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丢失、丢失前的最终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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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范围是: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汇票、银行本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账支票。 《票据法》第四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1、对×票据进行公示催告(写明票据种类及出票人、收款人、票号、金额、到期日等票载内容)。 2、受理后立即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 3、在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的(或者驳回权利申报),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 一、写明申请人原持有票据的种类、数量以及票面记载、背书情况,如出票人、收款人、票号、金额、到期日、背书人、被背书人等。 二、写明票据在何时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及其经过详情。 三、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曾经采取过哪些追寻或补救措施。 四、写明具体请求目的。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公示催告,并立即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给予作出除权判决,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以除去申请人以外的人享有票据中的任何权利,从而使申请人重新取得票据的权利,据以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票面金额。b。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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