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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贷款诈骗罪的从犯认定关键要从作用上来看,在贷款诈骗中仅仅起辅助作用,如帮助主犯打印虚假证明...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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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 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必须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理由如下:我国刑法主要基于自然人的行为来制定的,刑法中的任何罪都适用于自然人,单位犯罪只是刑法中的“例外”主体,有“主体以自然人为原则,以单位为例外”的意味。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具有局限性,单位不可能成为一切犯罪的主体,不可能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当刑法规定了单位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主体时,才可能将单位认定为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的法定性才使单位成为犯罪主体,而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规定,未将单位列为此罪的主体,故诈骗罪的主体不能是单位,当然只有自然人了。
1、涉嫌人贷款时贷款合同,审查、审批材料等。 2、涉嫌人所使用的虚假经济合同,虚假证明文件、编造的引进资金、项目材料等。 3、涉嫌人使用作担保的虚假产权证明或重复担保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材料。 4、提供涉嫌人获取贷款后,证明贷款资金去向,用途的汇票、支票、本票等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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