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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申请破产,但破产程序较多,如果资不抵债,欠债不能得到清偿。...
我国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法律规定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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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申请破产供应商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有的国家还赋予一些国家机关以破产申请权,如英国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和官方接管人在特定情况下有申请权,意大利1942年破产法规定,检察官有申请权。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申请破产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申请应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判决的执行,即为了保证个别清偿的实现,这与破产法所要实现的概括式公平清偿目的不符。因此,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解除保全措施,意味着在债务人财产上施加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决定失去效力,该财产的法律属性恢复到保全措施实施以前的状态。管理人有权接管该财产并将其纳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本法规定的保全措施的解除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当然效力之一,即一旦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附加于债务人财产之上的保全措施自然解除,而不需要人民法院另行作出宣告保全措施失去效力的裁定。
由于企业破产法未以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原因或条件,因此未要求债权人申请时提交债务人的有关财务凭证等材料,事实上债权人也没有能力提交此类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条件,审查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而不应对债权人的证明责任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变相提高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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