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破产企业的整顿结束

2023-01-25
企业的整顿,是在人民法院认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中止程序后,债务人为履行和解协议内容,达到振兴还债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试行)》规定,企业的整顿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其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期内发生下列情形这一,整顿结束: 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协议内容。企业经整顿,经济复苏,债务人按和解协议确定的内容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恢复,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债务人的整顿失败。在法律规定的两年整顿期间内,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两年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宣告企业,恢复执行程序。 三、债务人在履行和解协议时,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经债权人会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直接裁定终结执行和解协议,整顿结束,宣告债务人,恢复执行程序: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 3、债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