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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
第一、如果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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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
不贴交强险标志处罚至少扣1分,罚20元。登记上牌的机动车,经过车辆检验与购买保险后,都将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车辆按规定粘贴标志,有助于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辨认,同时这些标志也是之别盗抢走、走私车等违法车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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