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会。企业解散前应当就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若股东未清算即将企业解散,债权人起诉股东。 企业解散后依然要对企业解散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相...
不会。企业解散前应当就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若股东未清算即将企业解散,债权人起诉股东。 企业解散后依然要对企业解散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散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民法中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 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 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方面消灭债务; 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 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为止。
合伙企业解散时可否均分债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可以均分债务,但是必须按照以下流程: 1、首先按照合伙协议,有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 2、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协商不能的按照出资比例,出资不明确的平均分配; 3、如果在有异议就诉至法院。必须按照这个流程,另外不能把债务分配给一个人或者部分人,另外无论债务怎么分配只是对内部产生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可知,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