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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
根据《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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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权利人以登记为准,现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法律上首先推定她是房屋的产权人。虽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共同购买以共有为目的,但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且产权人一方不予认可,则法律上无法认定房屋属于双方共有,除非您有证据能够证明当时出资是以共有房屋为目的。如果您保留了出资凭证则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出于公平原则您还可以主张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对方不履行债务您可以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如果是婚后,男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果是婚前,男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且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资系赠与女方,那该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够证明男方出资没有赠与的意思,则可能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无法推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推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共同结婚而购房财产并共同使用,实践中法院也可能会将该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双方对财产的贡献进行分割。
1、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 2、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子女才是产权所有人,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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