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
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其他对未成年工的发良成长有影响的作业。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等。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2)〈〈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3)〈〈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4)〈〈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3人已浏览
665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