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失踪人所欠税款还需要支付。 我国《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对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
失踪人所欠税款还是需要支付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对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踪人所欠税款还需要支付。 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对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失踪人所欠税款仍然需要支付。
失踪人所欠税款还需要支付。 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对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失踪人所欠税款仍然需要支付。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