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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怀孕的,单位应当将原合同延长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应该顺延至孕期结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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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应该是有公司给您买的生育保险的,不用自费,可以报销的。 现在怀孕,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期一般不少于90天,哺乳期为婴儿一周岁。如果单位在此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你应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依法享受合法待遇。不要谈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就是续签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看你的职位是什么,如果对公司运作影响不是很大的话,和公司谈谈续约,要是不答应,而你又很喜欢这份工作的话,看看到时办理停薪留职行不行,毕竟这种状况下你离职了到外面也很难找到工作。
关于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女职工孕期有哪些特殊保护 实践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同样适用,下同)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个案越来越多,怎样处理此类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国针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此类纠纷进行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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