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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讲,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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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培正中学是广州百年名校之一,创办于1889年。现“培正”家族共有广州培正中学、培正小学、香港培正中学等8所学校,遍布世界各地的培正校友约七万人。 昨日的仪式上,培正中学有关人士回顾了4年前“培正”之名被抢注的经过。2000年 6月,培正中学向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商标注册却被驳回。原来,培正商学院(下简称“培商”)已于1999年在北京注册培正校名、校徽,并于2000年 11月获得批准。当时培商仅成立7年,由培正校友创办。培正中学在得知百年名校的商标被抢注后,4年来一直在和培商协商撤销原来的注册,未果。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根据规定商标部分驳回分割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应当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 商标部分驳回后有2种处理情况,做复审和不做复审,分割和不分割。现笔者就此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不做复审 如果商标申请人不做复审,那么跟以往一样,该商标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进入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无人异议,下发商标注册证书,予以注册。简言之,不做复审,也就无需做分割申请,静等通过的商品进入公告即可。 二.做复审 做复审可以分为两种,即做复审并申请分割,做复审不申请分割。 1.做复审申请分割 如果商标申请人决定要做复审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分割申请,这样该商标初步审定通过的这部分商品申请会分割成为另一件新的申请,这件申请会产生新的申请号,将来进入公告,期满无人异议将下发注册证书。 对于驳回的部分保留原申请号,这件申请进入复审及诉讼程序。如果复审成功,则下发商标证书是旧的号码,如果复审不成功,则不会下证。 2.做复审不申请分割 如果商标申请人决定要做复审,但是也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初步审定的这部分商品也不会进入公告,而是整件申请要等复审结果出来才有定论。若复审成功,下证,仍然是原申请号码;若复审不成功,则下证只下通过那部分的商品,且注册号仍是原申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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