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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合同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是“无偿合同”的对称。常见的有偿合同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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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合同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是“无偿合同”的对称。常见的有偿合同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即对有偿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事项适用于《民法典》对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关于补偿金是什么意思的问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企业行政方面执行日常工作和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从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受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和职工因工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和医疗费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发放;确定为残疾时,根据其残疾程度,劳动保险费按月支付因工残疾的抚恤费或因工残疾的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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