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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在当地的报刊声明作废,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发。由此可知,房产证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发。申请补发的具体程序如下:在...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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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您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费用为20元),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4、如果原房屋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6、三十日后领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工作人员出具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介绍信,当事人凭介绍信到当地报社登报,自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持登有《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的整版报纸、身份证明原件及档案室开具的其他资料,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办理补证登记。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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