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修正案(八)一、走私普通货物罪:“(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境(边境),漏税、情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认定取决于是否具备以下要素:对象要素: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银等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珍稀植物及其产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所有货物和物品。客观要素:本罪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要素:本罪的主要要素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要素: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牟利。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辩护重点是构成犯罪故意的两个关键因素:认识因素,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即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发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下面我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来谈谈如何针对走私罪的主观故意展开辩护。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后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