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该孳息应当认定归质权人所有,但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解决。且前述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
一般情况下,该孳息应当认定归质权人所有,但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解决。且前述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解除股权质押的原因有债务人按时偿还了债务,有大股东或者关联公司进行股权置换等。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股权质押之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大股东质押股票通常讲就是将其手中的股票进行抵押,用来换取贷款或其他信用流动性。 由此,总体而言这种行为是中性偏空的,质押的潜在用意就是换取流动性,类似民间抵押贷款,一定程度上表示大股东或企业现金流不充裕,需要通过质押股票来缓解。 但就其消息本身对个股走势的影响而言,应该是很小的,仅可能稍稍影响甚至毫不影响,1-2天甚至当天就消化完成,无需对此消息改变操盘计划。 但如果是大股东大幅减持公司股票,就是较大利空了,说明其本身对公司前景并没有信心,因此会对股票走势造成一定上涨压力或加速下跌。
办理股权质押的方式如下: 1、质押双方就进行质押达成协商,并订立合同。 2、质押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