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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协商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则三十日后可以...
当劳动合同到期,算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如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目前司法实践,全国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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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基本相同,这里所谓的“关系”就是“合同”。 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终止双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双方没有劳动合同书,是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后双方再无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合同,但是因某种原因,进行解除。共同点就是,职工不再单位继续工作。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解除后对解除存在争议的可以马上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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