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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保险管理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五级至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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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按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公务员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保险管理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XX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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