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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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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构不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做无罪辩护; 如果构成犯罪,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和认罪态度、自首、立功等方面来辩护。 建议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辩护。,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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