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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规定期间内申请商标使用期限的延展。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
续展期是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的前半年进行续展宽展是商标专用权期限的后半年进行续展区别在与宽展官费比续展多500元.比如商标专用期限是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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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如下: 1.提出续展申请。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法定期间内未予申请,还可以依法有六个月的宽展期。过了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对其注册商标即予注销。 2.交纳费用。 3.审核。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4.公告。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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