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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般车祸会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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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其中: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发票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时结合住院天数,一般为80-100元天; 3、营养费,一般为20-30元天; 4、二次手术费,以实际产生票据或者鉴定结果为准; 5、误工费,结合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100元天左右,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6、护理费,以护理费发票为准,可结合护理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90-100元天,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7、交通费及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票据为准,若没有票据可酌情主张; 8、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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