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是:(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要求的义务为前提。(3...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执行主体是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是有效的行政决定;执行的目的是迫使对方履行义务,维护执法秩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3、强制执行的目的是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通过代表他人的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秩序的实现。4、不允许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责任。行政机关放弃强制执行,与被执行人和解,意味着放弃自己的职权和责任,即失职。这是法律不能允许的。
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人民法院不能成为即时强制的主体。 2、基础行为与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本身结合在一起,在时间上难以分离。 3、行政强制措施是在出现紧急状态,且无法期待相对人自动履行时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