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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 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如果母亲还在世:外孙女不能代替母亲继承外婆的遗产。如果母亲已经先于外婆去世:外孙女和母亲的其他子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但如果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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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突发心脏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他生前不曾留下遗嘱,也没有表示要遗赠。外公的父母皆已去世,外婆也不在了,他也没有别的兄弟姐妹,只有我的母亲和姨妈这两个孩子。现在,母亲和姨妈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这套房产。请问我作为外孙,可以代替母亲继承吗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两种,即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方式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遗赠),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你外公没有遗嘱或遗赠,他留下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方式,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外公去世后,他的房产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因为你曾外祖父、曾外祖母和外婆都已去世,所以这套房产由你母亲和姨妈来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遗产的表示。你母亲和姨妈自愿且明确地表示放弃继承,符合法律规定。此时,你外公的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继承。根据你外公的情况,这些继承人并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看其他人是不是符合条件,可以酌情分得一部分财产。比如外孙对外祖父母赡养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一些遗产。按照这样的程序办理后,剩余的财产应收归国有或集体组织所有。在一定条件下,外孙可以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你母亲先于你外公去世。显然,你的情况不在此列,所以不能代替母亲继承外公的遗产。如果你平常照顾外公较多的话,可以申请以折现的方式,适当分得外公的房产。
外婆遗产外孙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由她现在的两个女儿继承,如果还有外婆的话外婆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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