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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
您询问的问题“哪种情况下交强险拒赔”答案如下: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证的;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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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拒绝赔偿交强险的情: (一)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盗窃抢劫期间的事故;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在上述情况下,交强险虽然会拒绝赔偿,但可以垫付抢救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⑴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⑵驾驶人醉酒驾车; 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⑷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的追偿问题,主要取决于事故双方对车祸的责任承担,行人不能因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肆无忌惮的认为任何情况下都得开机动车的驾驶员对自己进行赔偿,就像是那些故意碰瓷的行人,实际上应该加大对碰瓷者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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