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案件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
在犯罪过程中,有些犯罪行为是比较复杂的,一个人是不能完成的,就会造成一些团伙犯罪,无疑团伙犯罪是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团伙犯罪如何判刑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案件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提出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以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因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94条第1款组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1、犯罪团伙是一种介于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之间的犯罪组织形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3、刑法所着力打击的是有稳定性、固定性、组织性的共同犯罪形式,即犯罪集团,而不具备以上特征的共同犯罪形式其社会危害性较之犯罪集团通常要小,刑法对其打击力度也通常小于犯罪集团。 扩展资料: 在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犯罪团伙”的定义。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学者认为,“犯罪团伙”是介于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之间的形式,不如犯罪集团结合得紧密,成员也不大固定,但又比一般的共同犯罪结合得紧密些,作案次数多一些。 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是个比较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犯罪。现行法律中没有对“团伙犯罪”的特殊处罚规定。 未成年人由于在生理、心理上尚未成熟,作案时常表现出突发性、纠合性、结伙性,即通常所说的“少年团伙”,但其组织松散,成员不固定。处理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区别对待,不能以“犯罪团伙”定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