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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 1.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口农转非的; 2.户口迁移,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承包地的; 3.荒芜土地已达两年以上...
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确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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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设乡镇上的共同设施、因撤销、迁移等停止使用土地的,收回土地使用权也会让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应该给农民相关的经济赔偿。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配置补助费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配置的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置的,配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其他部门配置的,配置补助费不需要支付给配置部门的统一配置的,配置补助费支付给配置部门的个人,或者在得到配置部门的同意后支付配置部门的保险费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配置补助费用情况监督。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绿色幼苗补偿费三部分。(2)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绿色幼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交给村集体。(3)但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不属于集体,被征地人无法获得: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配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过程中,或所有村民均有权平均分配,然后由村分配给被征地人;或者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作为补偿,未被征地的村民少分配或者不分配给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权不得出让或者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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