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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办?法院作出离婚缺席判决后,当事人需要执行判决书办理离婚手续,不服判决可以上诉。离婚缺席判决的条件(1),被告经传唤拒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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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审判?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庭。下落不明,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可以缺席审理。此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还应当出庭。确定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审理:(1)离婚案件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落不明人应当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场,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还需要注意的是,原告仍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如果原告只陈述夫妻关系破裂,没有给出足够的证据,法院仍然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原告拿出合法、真实、相关的证据,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会认定原告的证据,然后判决离婚。如果被告提交答辩意见,拒绝出庭,缺席审判时应参考被告的答辩意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至少在原则上要求本人到庭,毕竟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的清楚。不过要是其中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此时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庭,其本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出庭。
由于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强烈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于缺席判决,以免剥夺一方的诉讼权利,侵犯人身和财产权益。但在下列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1、被告经传唤拒绝出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是关于赡养、抚养、赡养义务和不能在法庭上查明案件的,可以拘留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留。2、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原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三、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感情淡化,所以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多判决离婚。但夫妻一方已下落不明,法院如何传唤被告将离婚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程序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天的公告期满后,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但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无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只有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能公告送达,才能缺席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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