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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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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对岳父岳母赡养义务不需要体现,因为根据《民法典》,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
女婿对岳父岳母赡养义务不需要体现,因为根据《民法典》,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
岳父母替女婿抚养儿子,而女婿未付儿子抚养费。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婿A应给付岳父母垫付外孙的抚育费1.67万元。经审理查明,被告A于1995年与原告夫妇的女儿金女士登记结婚,并于次年11月生育一子。2004年1月,金女士不幸因病去世。事后,10岁的外孙一直随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并由外公外婆抚育至今。因A未对儿子尽好抚养义务,现岳父母将A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夫妇诉称,自女儿去世后,外孙一直由他们抚养至今,被告A除付过2500元外未尽过抚育责任。A则未应诉答辩,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未成年子女应承担抚养责任。对他人垫付的子女抚养费,父母应当承担给付责任。现孩子的母亲已亡故,其父A应独自抚养孩子。现该孩子实际随外祖父母生活,故A理应向岳父母支付垫付的抚养费。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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