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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育保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
XX以及XX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XX生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X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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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工作负总责。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省林业、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编制秦岭湿地、天然草场保护的长期规划,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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